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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绝不道歉

发帖时间:2007-08-18 22: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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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 星 绝 不 道 歉

                       文  刘洪波

  葛优退回了亿霖木业的广告代言费,金额是50万元。这笔钱已经不能退回到亿霖木业,而是退还给了警方,“亿霖传销案”已经侦查终结。

  尽管媒体多在说葛优退回广告代言费,但这个说法并不准确。准确的说法是葛优50万元广告代言费被警方追缴,这与葛优想退不想退没有关系,他必须把因为说“植树造林,首选亿霖”而获得的钱缴出来。

  看到了办案警察的说法,认为葛优也是受害人,购买了10亩林地,而且葛优对自己无意中“上了贼船”十分后悔。这看上去像是对办案人员表达的一种态度。对于因他的代言行为而产生了“十分后悔”的购买行为的那些人,葛优可没说什么。

  葛优没有表示道歉。当然,不道歉也没什么。侦查机关已认定他也受骗,所以葛优已没有刑事上的问题。如果没有人去提出民事诉讼,要求葛优为自己听信宣传受骗而道歉,葛优也不会有更多的麻烦。葛优不道歉除了对自己的人格完美度有所影响,不会有别的问题。

  齐达内在球场上用头撞人,也完全可以不道歉的,但他道歉了,说当着全世界那么多孩子的面这样做,很不好,要向孩子们道歉。这不是因为他不道歉警方要找他麻烦,也不是因为他被哪个人提出诉讼,法院要求他道歉,而是因为他作为公众人物,在公开活动中行为不合宜,担心自己行为被孩子们仿效。

  公众人物不道歉,不只是葛优一个人。现在,官员们往往在出事以后要道个歉了,这好像已成规定。实话说,既然是规定,就很难判断道歉是不是真诚,而只能判定“合乎规定”。很多公众人物就不为自己的不合宜行为道歉,好像道歉是一种必须有强制力去执行的一种惩罚似的,而事实上道歉只是表示良心不安罢了。这样,我可以理解,很多公众人物对自己良心的声音是听不到的。

  例如郭德刚,代言了一种减肥产品,后来这种产品被认定虚假宣传,郭德刚用的就是说相声的招子来应对的。有一个消费者将郭告上法庭,据说两人后来又“达成了共识”。有媒体说郭德刚向那个消费者道歉了,郭德刚马上澄清,“没有道歉”!

  无论如何吧,郭德刚终究是没有道歉,他很自豪,可能觉得做了“违规”的事情而不道歉,这才更像条汉子。

  现在,过气的、当红的明星,代言产品的太多了。大家都在想:代言出毛病的,我非第一人,道歉没有先例,我也不会坏了规矩。这里面是否有另一种考虑:道歉事小,但道歉就意味着低了头,那么被人追问代言费起来怎么办;不道歉,不认错,至少像郭德刚那样,把一个错换算成一种“亲切交谈”,代言收入就拿稳了。

  吃一堑长一智,明星代言产品,或许会慎重起来?是的,慎重点,不要弄得这么麻烦,葛优同志就是个例证,弄得鸡飞蛋打,代言费被追缴,这很不合算嘛。不过,我又觉得不尽然,代言这种事,违规、不当又怎样,葛优不过是中了彩,别人就没见有啥大不了的,代言费收下,你说代言不实,我全当没听见,你把我告了,我跟你“协商”。所以,明星代言是不是会慎重一些,我看是难说。一种可能是,为避免多事,代言谈判的条件高起来,而急于求成的产品会开出更高的价码,而高价码激发了代言积极性,于是代言广告在一个更高的价格平台上运行起来。

  只要代言被视为纯粹的商业行为,而不是同时也被视为一种良心行为,那么就不会有人道歉,也不会有慎重。毕竟,在商业上,良心都是可能被收购的,遑论慎重。没有强迫则不道歉,“不服,你上法院告我”,这才是时代的风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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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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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管我毛事
2007-08-18 22:22:25

[2楼]:
我不是名人
2007-08-18 22:22:37

[3楼]:
嘎嘎..
2007-08-18 22:22:56

[4楼]:
他们当然不愿道歉了,你若要告他他还求之不得呢,正好借此炒作,不是吗?
2007-08-18 22:30:23

[5楼]:
支持武汉的刘洪波先生!
2007-08-18 22:37:17

[6楼]:
比他们严重的还多的很呢
2007-08-18 22:37:50

[7楼]:
有这事!`有意思!`
2007-08-18 23:06:12

[8楼]:
……
2007-08-18 23:25:28

[9楼]:
哼哈~
2007-08-19 02: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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