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光明日报、人民网同时发布2007年度全国中小城市综合实力百强名单。
综合实力100强中,东部占71%,中西部和东北占29%。与2006年度评价相比较,尽管指标体系和指标权重进行了部分调整,但排名及其分布情况并未发生太大变化(2006年评价结果为,东中西部分别占78%、15%和7%,东北地区未单列,隶属辽宁省的归入东部,隶属吉林和黑龙江的归入中部,内蒙古东部的有关旗市一并归入西部)。
关于中小城市综合实力评价,国家统计局等机构曾做过类似研究。本评价与国家统计局县域经济综合发展指数的区别:一是指标体系。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县域经济综合发展指数采用33个指标,从发展水平、发展活力、发展潜力三个方面来进行评价,涉及综合经济、产业发展、投资贸易、基础设施、人民生活、社会保障、发展资源等。本评价指标体系从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城市建设、竞争力和协调度五个方面进行评价。二是指标属性。国家统计局的指标数量多、范围广,有总量指标,也有平均指标和结构性指标;有静态指标,也有动态的速度性指标。我们的指标强调发展的效益,较多地采用了平均指标和相对性指标。
在综合实力比较中,课题组较多地采用了结构性指标和相对指标,弱化了绝对指标的权重,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反对对总量和速度的片面追求。也正因为如此,我们的评价结论与国家统计局的评价结果存在一定的差异:东部地区在前者的百强中占比71%,在后者的百强中占比通常在90%左右。但是,即便依照我们的评价体系,东部地区在实力比较中的优势还是非常明显的。这种优势不仅体现在在百强中所占比例仍然很高,还体现在各分项指标得分和总体得分的差距上。课题组通过对照发现: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中小城市的得分差距不是在缩小,而是在逐步扩大。进一步分析2007年的排名,可以发现前30名全部是东部地区的城市,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仅占的20多席在百强中的排名也相对靠后。
2008-03-25 13:2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