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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生孙煜18岁生日奸杀女同学【转帖】

发帖时间:2009-11-05 21:2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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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凌晨,江苏省宜兴市官林镇官林中学一名还差一天就18岁的高三男生孙煜,乘女同学父母参加喜宴外出,哄骗入门将同年级女生吴某强 J后,朝女孩连捅11刀,杀人灭口后焚烧尸体并逃离现场。10月7日上午,宜兴警方在经过七个昼夜的艰苦侦查后,在省厅公共安全专家的物证和对杀人凶器的血液鉴定下,孙煜最终认罪。该案成功告破。
高三生孙煜18岁生日奸杀女同学【转帖】
高三生孙煜18岁生日奸杀女同学【转帖】
孙煜作案后在其空间里写下:“有史以来最闹心、最烦闷的生日”(其QQ空间 http://user.qzone.qq.com/374486823)
点我试试,注意左边列表哦:
生日
以下为投票内容:
1、 可恶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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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泡友---色美人自恋】 | 回复 手机上泡泡俱乐部

[1楼]:
 看女同学PP
2009-11-05 21:29:39
[2楼]:
18岁的
2009-11-05 21:29:44
[3楼]:
.........趁着未成年犯罪
2009-11-05 21:29:44
[4楼]:
可怜 可悲
2009-11-05 21:29:56
无上泡友---qshymy男人】 | 回复
[5楼]:
这丫就是一畜生
2009-11-05 21:30:01
[6楼]:
 


       应该*毙
2009-11-05 21:30:44
[7楼]:
人不可貌相
2009-11-05 21:30:51
[8楼]:
旧闻了
2009-11-05 21:31:00
[9楼]:
同3楼、5楼
2009-11-05 21:32:39
高级泡友---ketying】 | 回复
[10楼]:
......姐弟?
2009-11-05 21:33:38
[11楼]:
..............
2009-11-05 21:38:49
[12楼]:
杀人不是看谁力气大,而是看谁狠
2009-11-05 22:05:38
[13楼]:
  那个可怜的女同学...
2009-11-05 22:07:50
[14楼]:
居然不够*毙的线~~~
2009-11-05 22:09:50
[15楼]:
  那个可怜的女同学...
2009-11-05 22:09:56
[16楼]:
资料1:官林奸杀案案情回放

  9月30日凌晨,宜兴市官林镇官林中学一名还差一天就18岁的高三男生孙煜,乘女同学父母参加喜宴外出,哄骗入门将同年级女生吴某强奸后,朝女孩连捅11刀,杀人灭口后焚烧尸体并逃离现场。10月7日上午,宜兴警方在经过七个昼夜的艰苦侦查后,该案成功告破。

  据了解,正在读高三的孙煜出生于1991年10月1日,在官林中学借读,成绩不是很理想,因为是家里的独子,很受宠爱。他和死者吴某都是该校高三理科班的学生,但不在一个班。女孩吴某住的是姨妈家的房子,就在孙煜家前面,由父母陪读。女孩身高一米七二,相貌出众,学习成绩优秀,在学校和小区里都非常引人注目。由于都住在一个小区,两个人加上一个小区里的另一个女孩,经常一起回家,孙某想追求吴某,但没成功。

  据警方介绍,孙煜喜欢看黄色录像,在其电脑中也发现了色情视频,有一次老师在其随身携带的MP4中还发现了不良视频,为此还把家长叫到了学校。

  被害女孩的一个亲戚9月30日结婚,父母要回老家去帮忙,女孩也准备在9月30日这天回去喝喜酒。据孙某交待,9月28日,他得知了女孩父母不在家的消息,9月29日下了晚自习,孙煜看到女孩独自上楼后,自己也回家做作业,等到9月30日凌晨1点左右,他找出自己三四年前穿的衣服,下楼直奔女孩家,在门口犹豫了十几分钟才敲门。女孩开门后,他说自己偷偷跑出来玩,没带钥匙,希望能留宿。善良的女孩同意了,将他安排在了父母的房间,门没有反锁就休息了。过了一会,他便冲进女孩的房间欲行不轨,遭到强烈反抗,孙煜死死卡住女孩的脖子,对其实施了性侵害,然后又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式水果刀朝女孩连捅11刀。

  其后,孙某用书本盖在女孩身上,又找来女孩家中剩下的半瓶白酒,还有一桶色拉油,倒在上面点燃焚烧,然后将窗户全部关闭后,将作案刀具带离现场。

  昨日,笔者在犯罪嫌疑人孙煜的QQ空间“暗夜星空”个人日志中看到,作案后,10月1日和10月2日,孙某在空间里写下了2篇日志。10月1日生日这天,他写下:“今天18岁生日,有史以来最闹心,最烦闷的生日!!!”10月2日,他写下:“如果找不到证据就一直盯着我们这些不太了解情况的人,那现在的警察就太让我们失望了!!!”

  被抓获后,孙煜刚开始矢口否认,经过无锡和宜兴警方七个昼夜的辛苦侦查,在省厅公安的物证和对杀人凶器的血液鉴定下,孙煜最终认罪。
2009-11-05 22:18:59
[17楼]:
资料2:官林杀人案第一现场

  9月30日凌晨,在官林阳光小区发生了一件令人发指的凶杀案:一位高三理科班的美丽女孩,身高一米七四,成绩优秀,被人杀死在家中。 

  经过公安刑警七个昼夜的辛苦侦察,于10月7日上午破案。 

  一位借读到官林中学高三的男生暗恋着另一个班非常优秀漂亮的女生,他们同住在一个阳光小区,两人住的是前后幢,每晚夜自习放学,男生总等女生一起回家。

  那天得知女生父母不在家,男生骗女生开门,然后进来作了案。

  据刑警介绍:男生平时喜欢看黄带,被抓后特老练,反侦察意识特强,他差一天就是生日了,把命保住。

  9.29晚上,死者吴某与案犯孙某及另一名同学一行三人顺路回家,不经意的提到自己父母当晚不在家,还无意的说了句一个人睡还真有点害怕。孙闻后,想入非非,但也各自回家了。不得不提的,孙平时喜欢看色情片,这在之后的调查中也得到了旁证。

  9.30凌晨1点左右,孙来到死者家,谎称钥匙忘家里进不去了,吴出于同情,愿意让他住在她家客房中。睡觉时吴房门没锁,孙闯进吴的房间,企图实施**,吴大叫,便掐住她脖子并捂住了她的嘴,致使其缺氧昏迷。然后对其实施了**,由于心理上的极度恐慌,孙某实施的并不顺利,没有一会就停止了强暴行为。面对自己刚才所犯的罪行,孙某极其害怕事后被发现。遂起杀人灭口之心,掏出他自己随身的一把小刀,对昏迷的吴的胸口捅了两刀。吴因疼痛而醒,并带着被子滚到了地上挣扎,孙见状,又跟上去连捅了多刀直至吴死亡。

  冲破心理底线的孙已近疯狂,面对着吴的尸体,惊恐之余想到了焚尸灭迹。找来书本撕开洒在死者身上,又找来白酒,一并点着。孙觉得火势太小,又找到厨房中的色拉油倒在尸体上。孙关好门窗,然后便离开了。

  由于门窗紧闭,火势一直没有变大,烟雾也全闷在家里。直到9.30早上才被发现火警。消防赶来以为只是着火,案发现场被水*冲得一踏糊涂。

  十一点多,尸体才被发现。警方针对些案迅速的成立了专案组,但证据也全部毁失殆尽,排查范围广,难度极大。在几天日夜的排查中,孙因为其身上的抓伤和不在场证明等可疑之处,成为了重点嫌疑对象,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发现他书包中的一把小刀,但这把刀连柄不超过十公分,和法医鉴定结果――凶器至少有十公分长有悖,当时并未送检。后来在细心的观察中,发现了刀柄内一丝红色,遂交省厅作DNA检验。结论:红色为死者血迹。这个最重要的直接物证成为了指向凶手最有力的证明。

  孙一开始,心存侥幸,以为证据全烧毁了,刀洗干净就没事了。。。在录口供还不肯承认罪行,经过7个小时的攻心战,才开口讲述以上的案件经过。。。

  这起案件值得全社会的深思,两个当事人都是高中生,凶手未满十八周岁,对性行为变态的无知渴望酿成了这一悲剧。家庭,学校,教育问题令人堪忧。。。(来源:天使的翅膀003的空间)
2009-11-05 22:20:32
[18楼]:
傻逼的杂碎
2009-11-05 22:27:00
[19楼]:
人渣
2009-11-05 22:34:27
[20楼]:
有点假  骗人进空间的
2009-11-05 22:53:19
[21楼]:
 
2009-11-05 23:11:20
[22楼]:
有杀气..
2009-11-05 23:14:15
[23楼]:
草草··
2009-11-05 23:47:36
[24楼]:
           他就应该死`。
2009-11-05 23:56:48
[25楼]:
我怎么感觉这个人在泡泡上出现过···
2009-11-06 00:47:24
高级泡友---喏no洪門】 | 回复
[26楼]:
10个眼镜9坏!!
2009-11-06 01:01:14
[27楼]回26楼:
 那你的意思是说我们的老胡老江同志?
2009-11-06 01:03:53
[28楼]回27楼:
哈哈 
2009-11-06 01:13:52
[29楼]:
人面兽心
2009-11-06 01:22:10
[30楼]:
可怜的女孩!
2009-11-06 01:27:35
[31楼]:
妈个逼 看起来就很猥琐。
2009-11-06 01:30:36
[32楼]回10楼:
正解··



2009-11-06 01:53:26
[33楼]:
听我某个进去过的朋友说`
 里面的人最讨厌强J犯`会打`会给他洗冷水澡 还有各种非人待遇
2009-11-06 03:01:29
[34楼]:
可怜女孩
2009-11-06 06:54:27
[35楼]:
人不狠 站不稳。。
2009-11-06 07:41:32
[36楼]:
禽兽不如
2009-11-06 07:49:12
[37楼]:
老帖了,早就发过了呀
2009-11-06 08:04:03
[38楼]:
看来是憋坏了
2009-11-06 08:20:18
[39楼]:
擦~~~
2009-11-06 09:05:45
[40楼]:
....
2009-11-06 09:05:50
[41楼]:
真TM畜生!你是不是男人?
2009-11-06 09:34:01
[42楼]:
看评论
2009-11-06 09:35:37
[43楼]:
爽了,还杀人!!哎
2009-11-06 09:38:50
[44楼]:
我估计是那女的太漂亮了的
2009-11-06 09:41:34
[45楼]:
直接把他便太监
2009-11-06 09:51:32
[46楼]: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发现他书包中的一把小刀,但这把刀连柄不超过十公分,和法医鉴定结果――凶器至少有十公分长有悖,当时并未送检。



法医这个职业很重要的,怎么让这个糊涂蛋当法医呢
2009-11-06 09:57:47
[47楼]:
恩~女孩长的肯定是太漂亮了~~
2009-11-06 09:59:30
[48楼]:
人长的样就知道他能干什么事!给强毙了~
2009-11-06 10:00:08
[49楼]:
。。。。。。
2009-11-06 10:18:37
[50楼]:
真的改变他命运的生日。
2009-11-06 10: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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