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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量族最新留言 |
主题:涛富言尔无信 我很生气 |
10/22/2009 11:50:58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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涛富言尔无信 我很生气 说是帮我顶帖 到现在费了好多心血发了两帖 连你个鬼影子都没见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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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人:渴望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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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微量族群号93319523 |
10/16/2009 10:38:04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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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见留言里好多人都抱怨没有一个家族的全,我斗胆见了一个,群号是93319523.希望家族里的加进来.有帖子自己先顶自己人嘛,肥水不流外人田阿,哈哈. |
留言人:过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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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家族应该弄个群吧。。。 |
10/16/2009 8:13:17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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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族应该弄个群吧。。。 |
留言人:邋遢大王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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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求币 |
10/16/2009 11:43:54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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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个兄弟送点POP币啊..哥我好穷啊 涛哥哥 |
留言人:qinkai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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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涛富·伱8哥来也·· |
10/15/2009 3:05:03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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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涛富···伱8儿哥来了··顶起·+_+~! |
留言人:ow8jay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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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量族帮派制度 |
为了加强对“微量族”帮派的管理,规范“微量族”帮派信息发布行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微量族”帮派合法、合理、健康、有序地繁荣发展,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微量族”帮派成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申请成为“微量族”帮派成员成功以后,即可成为“微量族成员,在不违反国家有关法规和论坛规定的前提下享有言论自由权利。所有用户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对所发布的信息负责,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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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微量族”帮派成员言论规范及处罚规则
6“微量族”帮派成员言论包括:发表的文章(原帖和回复)、昵称、个人说明、签名档、留言等。
7“微量族”帮派成员不得在泡泡俱乐部中发布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言论若出现下列任意一种或几种情况,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微量族”帮派将上报管理员,并将有关电子信息证据提交国法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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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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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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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三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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