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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特护保姆”陪吃陪喝陪睡 专家称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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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2009 12:29:3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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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哈尔滨抚顺街人才市场附近,常有中介推销专门提供给老年人的“特护保姆”,所谓“特护保姆”是指除了照顾老人的生活外,还可以陪睡。据记者了解,特护保姆月薪均不会少于1500元。对此有专家称“特护保姆”就是老人的性伴侣,双方属于自愿行为,不受法律追究。
哈尔滨“特护保姆”陪吃陪喝陪睡 陪老引争议
东北网6月24日讯 “本来只想为爸爸找个保姆做家务,没想到她竟当起了家里的‘女主人’。不但陪吃、陪喝,竟然还陪睡觉。”市民刘先生无奈地说。22日,记者在哈市一些劳动就业市场上了解到,目前有很多“流动人员”在职业介绍场所,悄悄推销这种特护保姆。
22日,家住哈市道里区工程小区的刘先生说,由于母亲过世早,家务活都是他做。
2个月前,需要出差一段时间,他担心63岁的父亲无人照料,便想到家政公司请一位保姆。可是,咨询了许多家政公司,都没有找到适合的保姆。后来,他只好去抚顺街人才市场。经过一位中介人员的介绍,他找到了一位45岁的农村保姆。当初双方约定先试用,工资为每个月1000元。
一周前,刘先生出差回到家。他发现这位保姆除了打扫房间、做饭、洗衣服等本职工作以外,还直接支配他父亲的退休金。每天晚上,竟然进入他父亲的房间里睡觉。一次交谈中,父亲还告诉刘先生已经为保姆涨了工资,每个月1800元。对此,刘先生感到十分气愤,决定要解雇这位保姆。没想到,刘先生的父亲却坚决不同意。刘先生不好意思直接责备父亲,但总是对这种保姆不放心,担心父亲被骗。
随后,记者来到抚顺街人才市场。在市场旁的路边上,一些人举着牌子到处推销,牌子上写着“房屋中介、家政服务”等字样。记者假称家里有60多岁的父亲没人照顾,想请一位保姆。一名男子马上凑过来说,“想找什么样的?我们这里有特护保姆。”当记者询问有关特护保姆的工作范围时,这名男子解释说,就是照顾老人的生活。如果有需要,还可以陪过日子。但陪过日子的价格比较高,每个月要1500-1800元。记者表示同意,想先看看这位特护保姆。10多分钟后,这名男子带来一名年龄在40多岁的妇女,还对妇女说,“人家可是老干部,退休金高,一定要好好照顾老人啊。”
记者又向其他几名举着“家政服务”牌子的人,打听特护保姆。得到的答复均是能陪吃陪睡,而且专门提供给老年人。他们称这样的保姆月薪都不会少于1500元。
对此,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王欣表示,“特护保姆”就是老人的性伴侣,双方属于自愿行为,不受法律追究,只限于道德层面上的问题。“特护保姆”这种以保姆的名义进行性交易的行为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如果是已婚雇主雇佣这样的“特护保姆”,此类的保姆在这种情况下事实上也就是扮演了一个第三者的角色。对于未婚雇主或者是离异雇主来说,它在本质上与同居也有不同,因为毕竟这里直接有金钱的交易在里面。但是,专门为老人提供这种“特护保姆”,应该受到社会上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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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警察打死人案主犯被判无期并赔偿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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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2009 9:48: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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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哀】哈尔滨警察打死人案 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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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2009 3:48: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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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哈尔滨6月12日电(记者梁书斌 曹霁阳)
受社会广泛关注的齐新、刘力男、杨森故意伤害案,经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后,于12日宣判。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10月11日22时许,被告人齐新(捕前系哈尔滨铁路公安局直属公安处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刘力男(捕前系哈尔滨铁路公安局信息指挥中心民警),被害人李鑫宇(哈尔滨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民警)、王金刚(哈尔滨市公安局香坊分局民警)等人与被告人杨森(与被害人林松岭系大学同学)、被害人林松岭等人在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糖果酒吧门前,因杨森认为李鑫宇驾车速度过快表示不满,双方发生口角。冲突中,杨森首先动手殴打李鑫宇、王金刚致二人轻伤,又与林松岭殴打齐新,致齐新轻微伤。林松岭逃离时,齐新、刘力男追赶,并对摔倒在地的林松岭拳打脚踢,造成林松岭死亡。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齐新、刘力男、杨森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齐新、刘力男共同伤害致死林松岭,均系主犯,犯罪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鉴于齐新、刘力男是在杨森首先殴打他人并致二人受伤,齐新本人又被杨森、林松岭殴打致伤后,实施伤害林松岭的行为,应酌情从轻处罚。刘力男案发后向司法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罪行,构成自首。杨森首先殴打齐新等人,对本案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据此,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齐新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刘力男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二人共同赔偿被害人林松岭家属经济损失人民币334534元。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杨森有期徒刑三年,赔偿受害人李鑫宇、王金刚的经济损失人民币37245.11元。
社会悲哀.....点击此处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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