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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课专题:
枉顾判决违法行政应下课—史上最牛局长叫停合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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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15 10: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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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一)兰州民政局叫停千佛山殡仪馆报道追踪
出处:鑫报 加入时间:2009-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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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佛山殡仪馆项目被叫停后,其负责人昨日拿着省高院“撤销市民政局改正通知书”的判决书,来本报说明情况——手续齐全的项目为啥被叫停
日前,本报《兰州市民政局叫停千佛山殡仪馆》(3月7日)报道刊发后,3月24日,作为千佛山殡仪馆开发方之一的甘肃省华龙农业开发总公司(简称华龙公司)相关负责人来到本报,向报社提供了千佛山殡仪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省高院行政判决书等材料(以上材料为复印件),就殡仪馆一事作了详细说明,并称兰州市民政局再次叫停千佛山殡仪馆,已使公司经营陷入困境。
■自述
殡仪馆已取得相关手续
据该负责人介绍,千佛山殡仪馆建设是皋兰县殡葬管理所与华龙公司共同投资的,已经取得了《皋兰县民政局批复》、《皋兰县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手续,并已购置了全套火葬场设备,截至目前已经投入千万元。而2007年12月份,兰州市民政局向华龙公司送达了兰民殡责通字(2007)第03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华龙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兰州市民政局再次叫停千佛山殡仪馆,致使银行同意的贷款已停办,垫资企业也来讨要款项,使公司无法正常运作,公司全面陷入困境。该负责人称,当时兰州市民政局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称,公司拟建殡仪馆的行为属违法行为,要求立即停止皋兰县千佛山殡仪馆项目的建设、宣传活动,恢复地貌。
“为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们向市中院提起诉讼,庭审中,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公司修建殡仪馆是否经行政部门的合法审批,而市中院最后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驳回了我们的诉讼请求。”该负责人说,为此,公司向省高院提出上诉,认为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请求高院撤销一审判决,撤销兰州市民政局作出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终审
撤销市民政局改正通知书
记者随后从华龙公司提供的省高院判决书中看到,省高院调查认为,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由此可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是殡仪馆,火葬场建设项目的法定行政审批机关。
记者了解到,兰州民政局再次叫停千佛山殡仪馆的消息是从3月6日兰州市殡葬工作会议上传出的。兰州市民政局在会上通报千佛山公墓未经省、市主管部门同意,未按法定程序批准,超越经营许可范围,擅自修建殡仪馆等殡葬设施,因涉嫌超越经营许可范围,违法建设殡葬设施,给兰州市殡葬管理与服务带来混乱遂予以叫停。
而记者在翻阅华龙公司提供的省高院判决书最后一页看到,该判决日期为2008年10月21日。
(二)关于《兰州市民政局叫停千佛山殡仪馆》的情况说明
出处:鑫报 添加日期:2009-3-28
一、本报2009年3月7日刊登的《兰州市民政局叫停千佛山殡仪馆》一文,是根据全市殡葬工作会议上领导讲话编发的。
二、华龙公司已于2009年2月18日再次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兰州市民政局变换方式、以同样的事实和理由对华龙公司做出的兰民事发(2008)29号《关于对千佛山树葬寝园建设过程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这一具体行政行为。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2月26日业以通知的形式,要求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处理,中级人民法院正在审核过程中。
特此说明。
鑫报编辑部
二00九年三月二十八日点击此处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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