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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圣祥:阜阳白宫该不该被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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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9/2008 12:50:5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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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8日07:15 新京报
作者:舒圣祥
7月17日《中国青年报》上有两条新闻正好凑在了一起:四川省成都市新行政中心,被宣布了新的命运,它将被成都市政府拍卖,所得收入全部用于受灾群众安置和灾后重建;安徽省阜阳市人大常委会终止了“白宫”主人张治安的阜阳市人大代表资格。
从“地震后三天静悄悄搬入新豪华办公大楼”,到主动将新办公大楼拍卖赈灾,尽管我们不能知道这种果断转身的背后,有怎样的决策过程,但所幸成都市政府终于做出了这样一个决定,从而也为自己赢得了民意的主动。从现有评论来看,尽管也有人担忧“这只是一个特例”,但更多人还是乐于将其看成是对民意的积极回应,是顺应民意的明智之举。
那么转过来,当我们用同样的眼光审视一番豪华办公楼中的绝对明星阜阳“白宫”时,我们就不得不要问一句:阜阳“白宫”该不该被拍卖?阜阳颍泉区并不是一个很富裕的地方,那里的很多民众生活仍然十分贫穷。作为省级贫困县(区),颍泉区财政一直入不敷出。在开始修建办公楼的2001年,其财政收入是5700万元,当年全区的工资支出却是1亿多元人民币。因此,阜阳“白宫”按理应该被没收拍卖,以便给那些仍在危房里上课的孩子们多盖几间校舍。
现在,程序齐全的成都市新行政办公中心尚且拍卖,阜阳“白宫”何去何从也该有个“说法”。何况,没收拍卖违建政府办公楼,早已被写入“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的有关法规文件。只不过真正被没收拍卖的还不多。此前被没收拍卖的豪华办公楼仅有河南濮阳县县委县政府办公楼等少数案例,那么阜阳“白宫”会成为下一个吗?没收拍卖违建政府办公楼,能否终结一些地方默认“生米煮成熟饭”的豪华办公楼清理惯例?
□舒圣祥(杭州 媒体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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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安徽阜阳"白宫主人"被停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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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2008 10:01:5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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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联合调查组就安徽阜阳“白宫”举报人李国福死亡事件展开调查,“白宫主人”、阜阳市颍泉区委书记张治安已被停职。检察院同意由第三方对李国福进行尸检。(以下是多么奢华的办公楼啊),这帮该死的贪官污吏们啊!!! 点击此处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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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火柴2】阜阳白宫举报人狱中死亡续:区委书记被停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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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2008 8:07:3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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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李润文 谭辛鹏)记者日前从有关方面获悉,安徽省纪委、省人民检察院联合调查组就阜阳“白宫”举报人李国福死亡事件展开调查,“白宫主人”、阜阳市颍泉区委书记张治安被停职。
据悉,6月5日下午,张治安在他的办公室被安徽省纪委、省人民检察院联合调查组带走。此前被停职审查的还有颍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诚、反贪局局长郑涛。随后,颍泉区召开紧急会议,宣布由颍泉区区长王玉峰主持工作。
6月初,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主任吴革和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振宇、李娟前往阜阳,找到李国福家属,就李国福死亡事件、其女婿张俊豪的案件进行法律援助。
6月13日上午,王振宇、李娟会见了当事人张俊豪。据张俊豪称,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曾先后两次找他谈话,了解李国福案件。
截至目前,联合调查组还没有与李国福的其他家属接触。
鉴于李国福死亡鉴定书不合乎司法鉴定要求,如没有法医签字、没有解剖、没有使用司法专用术语等,3位律师起草了3份法律文书,请求对李国福死亡案件进行调查,对李国福进行尸检,解除冻结财产,返还扣押财物。
目前,3份法律文书已经分别递交阜阳市人民检察院、阜阳市公安局,检察院已经同意由第三方对李国福进行尸检。
5月14日,颍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俊豪犯窝藏罪、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张俊豪对此不服,已上诉。吴革等3位律师认为张俊豪的窝藏罪、贪污罪不成立,颍泉区人民检察院提交的证人证言都是案件利害关系人所作,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将为张做无罪辩护。
“从证人的证言看,对张俊豪案的前后举证有很多矛盾。”王振宇认为,张案举证人称从来没有招待过区里或上面来的领导,即使招待也是按食堂标准,从没送过东西给领导。但在张俊豪在民政办记的支出账目上,却看到有民政办主任的亲笔签字。
修改于:6/23/2008 8:12:44 AM点击此处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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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阳事件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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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2008 11:37:2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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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安徽阜阳,自解放59年、改革开放30周年,人民生活仍处水深火热。某伟人曾言:“阜阳正道是苍桑!”,可见民不聊生、生灵涂炭。然官不爱民,为政不仁,常欺无辜百姓。百姓往往敢怒不敢言,只能道路以目。值此民怨沸腾之际,一人挺身而出,径往京城告御状。此人姓李,名国福,后人号之侠,安徽阜阳人氏,一向嫉恶如仇、行侠仗义、为人豪爽,人称当代梁山好汉!得民敬仰。阜阳市府仇之,视如眼中钉,欲拔之而后快久唉,苦其武艺超群,草民敬仰,又无罪以加。
一日,李侠自京归,至阜阳近郊良民亭,偶发诗兴,遂题诗于亭柱之上。题罢,数吏如风至,欲加铐于李侠。李侠大怒,斥问何罪之有?吏曰:“莫须有!”李侠无语,与之动武。数吏不敌,拔枪以对,李侠乃止。吏铐之,监之于大牢。良久,阜阳知府亲至大牢,指之阴笑:“竖子安能敌本官乎?”李侠唾之:“汝等为官不仁,必将横死!”知府倍加仇之。
不日,李侠亡。李侠之子闻之,速往衙门,责问死因。衙吏告之,知府言李侠自缢死,知府亲眼目睹,知府可为证!时有仵作、衙吏数人亦可为证。李侠之子不服,衙吏轰其出。
阜阳民知之,莫不痛惜。自此,阜阳知府成众矢之的,民贼独夫,凡有血性之人,无一不欲除之而后快。知府惧,终日惶恐,后瘁死!民不解恨,挖其棺戮其尸方罢。
修改于:5/12/2008 11:47:04 AM点击此处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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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存在猫腻?阜阳“白宫”举报人死亡鉴定书遭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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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2008 10:41:5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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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阳“白宫”举报人死亡鉴定书遭质疑
2008年05月12日 07:01:28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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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委员会主任吴革表示,安徽阜阳“白宫”举报人的死亡鉴定书在严谨性上是有缺陷的。吴革称,“鉴定做得很不专业,而且没有法医的签名,只能说下的是政治结论,而不是技术结论。”
“这份死亡鉴定书在严谨性上是有缺陷的。”当
记者说到阜阳“白宫”举报人李国福在狱中死亡,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就此出具的死亡鉴定书时,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委员会主任吴革立即表现出“惊讶”。
“首先,死亡鉴定书一定要有鉴定人的签名,这是技术性要求,只有法医才能做出这样的有效鉴定,仅加盖单位印章是不够的。”吴革说,不是所有医院都具有死亡鉴定资质,即使有,也要有鉴定人的签名才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来讲,医院只能开死亡证明。
3月13日凌晨4时55分,安徽阜阳市颍泉区豪华办公楼“白宫”举报人李国福在安徽第一监狱医院死亡。此前,李国福曾多次到北京举报颍泉区委书记张治安违法占用耕地、修建豪华办公楼“白宫”等问题。2007年8月26日,他返回阜阳当天,被颍泉区人民检察院带走,随后被拘留、逮捕(详见本报4月22日报道)。
3月14日,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检察院为李国福出具死亡鉴定书。在该鉴定书上,记者看到,出具意见的三方——送押单位、医院或法医及检察机关,在意见栏内分别注明了“自缢身亡”,而在落款处,除后三家单位加盖的公章外,唯独不见法医的签名。
“死亡鉴定书必须有法医的签名。”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山东法医说,如果连签名都没有,就说明在形式上是不合格的,而且一般情况下要有两人的共同签名。
“送押单位是不能做鉴定的。”吴革认为,死亡鉴定是在医学上做的科学鉴定,与送押单位的管理内容是两码事。而没有法医的签字,只能说下的是政治结论,而不是技术结论。
“自缢身亡应有解剖所见,如经解剖见到了×××等,没有这些,说明鉴定做得很不专业。”吴说。
吴革的这一观点同样得到上述法医的支持。她说,在法律上,一般都会将这类死亡描述为“机械性窒息死亡”或“外物勒颈死亡”,鉴定书上还会确定哪里有血点,如胸部、肺部或口腔粘膜等处。“自缢身亡”的结论下得太简单了。
这位法医举例,比如被铁棍打死的,一般专业的死亡鉴定书不会出现“被铁棍打死”这样简单的字句,而是采用“钝性物体作用致颅脑损伤致死”这样的技术性语言,“自缢身亡”的结论在技术上相当不严谨。
“我们这里收到的死亡鉴定结果,都是剖验后得出的结论,因为有些情况从尸表上很难看出来,比如投毒等,要通过对胃容物的剖验才能得出结论。”这位法医认为,鉴定书对死者死亡经过的描述也十分简单,如鉴定书称“值班民警将绳索剪断,立即送护办室抢救”,不同的材质物,勒出的痕迹也不同,鉴定书应标明所用绳索的材质,供家属了解情况。
事实上,对于律师及法医提出的这些质疑,李国福的家属并非没有注意到。李国福的儿子李登辉介绍,他曾就此专门给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写了一封申请报告,要求查看其父死亡时用过的绳子,但至今没有结果。
“俺爸到底是用麻绳、布条还是铁丝‘自缢’的,我们现在都不知道,他们不让我们看。”李登辉说,他的父亲是清晨死的,下午两点多自己才接到通知,到现场看时已经是下午四点多了,去了后,检察院的人也就对他比画了比画,说“你爸就是在这儿死的”,此后就再不作什么解释了。点击此处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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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举报人案:死亡(我们还能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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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2008 9:46:2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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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举报人案:死亡,以及更多的死亡
本刊记者 林海 发自安徽阜阳
举报人李国福之死
3月13日凌晨4时55分,李国福在安徽省第一监狱医院“自缢身亡”,这份死亡鉴定书上有3个红色印章,没有一个人签字。
8个小时后,中午2点左右,死亡的消息被告之李的家属,当天下午3点左右,李的爱人袁爱平及7个子女来到医院,家属们对“自缢身亡”的说法不认同,要求查看死亡现场和尸体。
死者家属转述现场监控录像内容说,13日凌晨4时许,李国福起床,摸索着撕了手纸,拿了钥匙,神态安静地走出二楼病房。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李国福自杀的第一发现者是同室汪姓犯人,他半夜醒来后不见李国福,以为他上卫生间,但十多分钟后仍不见回来,于是就下楼寻找。
当时一楼通向厕所的铁门仍然锁着,他看见楼梯后的铁栅栏前模模糊糊站着一个人,就问,“老李,你在那里干啥?”对方没有回音,他走到跟前发现李国福上吊了,身体还有温热。
在李国福的病历和死亡鉴定书上,第一发现人被隐去,只简化为“被人发现”和“被发现”。家属发现,铁门的高度只有170厘米,而李国福的身高就有180厘米。更令家属疑惑的是,如果是用绳子上吊的,那么监狱医院里的绳子是哪里来的呢?李国福双目已经失明,他是如何选择地点自杀的呢?
第二天上午,家人在阜阳市殡仪馆查看了李国福的尸体。“胸部和背部都有青紫色块。双目和嘴巴都是闭着,要是上吊死的不可能会这样。脖子两侧有明显的勒痕,喉结处的反而淡一些。”
院方提供的病历记录显示,2月13日至3月12日,主治医生张守海的全部8次查房记录均有类似“病情稳定,无特殊不适主诉”的记载。
李国福退休前曾任阜阳市泉北贸易区经贸发展局局长兼安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皖西北商贸城开发建设指挥部成员。
占地780亩的皖西北商贸城开发是现任阜阳市颖泉区区委书记张治安的主要政绩之一,亦有李国福之功。退休后,李国福多次上北京举报商贸城建设中及颖泉区委书记张治安的种种违法违规行为。
危险的行动
家人最后一次见到李国福是2007年8月26日,阜阳当天最高气温达34度。清晨6点多,李乘火车从北京回来,他的四女婿张俊豪开车去火车站接他。
在他的家人看来,这是一次危险的行动。种种迹象表明,检察机关已经对李国福“布下天罗地网”。在26日的前几天,检察院的人就告诉李国福的儿子,让他爸回来。
从当时的细节来看,李国福已经意识到了回来的危险性。他的妻子袁爱平回忆:“他在家没搁几分钟,拿了换洗衣服,还有小孩的证件,就对我说,咱上阜阳去吧,家里吃饭不方便。”袁爱平鞋子都没来得及换就坐上车走了。
吃完早餐后,给汽车加了油,他让女婿专门买了两张手机号码卡。这次,他准备仍回北京,在车上他跟袁爱平说:我这回要上北京,跪在天安门广场上告状,头顶状纸。
对于这次李回来的原因,袁爱平觉得最重要的事是取一个已经电话确认的收条,和取2万元钱让袁爱平给商贸城的一个人。
而一位知情人透露,这只是表面现象,李国福之所以敢回来,是因为他得到准确的消息,他的事情不大。他分析,“这也可能是有人故意引诱他回来。”
危险就在几小时后出现。他们的车一路往南开,正要离开阜阳市的地盘,在颖上县南照镇附近时,一辆黑色的小轿车横挡在他们的车前面,阜阳市颖泉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郑涛从车里出来,“别跑。”
李国福对袁爱平说,“不好了,走不了。”他让袁爱平照顾好自己的身体,“我可走了,我没犯法。”
他一边下车一边说:“俺跑啥,都五六十岁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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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了解的阜阳手足口病的背后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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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2008 10:49: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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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71,近期关注的话题;安徽阜阳,舆论集中的焦点。
阜阳市手足口病(EV71感染)疫情自3月27日发现第一例死亡病例开始,截至4月28日,累计手足口病(EV71感染)病例1520例,死亡20例。
与此相伴的,是网络愈掀愈烈的舆论暗涌,各路媒体在对阜阳手足口病(EV71感染)疫情处理过程未全知晓的情况下,于风口之中抛出种种质疑:相关官员良知何在?政府部门责任何在?群众的生命健康和利益何在?
一起公共卫生事件,因对处理过程的不了解,让质疑与愤怒,迅速通过网络与手机短信,弥漫在4月的阜阳城市上空。面对媒体针对有关部门的“不作为”及“以谎辟谣”的逻辑推理,我想我有必要把自己了解的疫情背后的事实真相交代一下,还原一个真实的过程。
3月上旬,阜阳市几家医院陆续收治了以发热伴口腔、手足、臀部皮疹为主的疾病患者,少数伴有脑、心、肺严重损害,医院组织人员全力抢救;
3月27日,一名患者在全力抢救无效后死亡,28日、29日又有4名患者相继去世;
3月29日,阜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科主任刘晓琳凭借自己26年的临床经验,判断短时间内5名重症肺炎患者相继去世不太正常,立即向阜阳市疾病控制中心汇报情况,阜阳市卫生局成立调查组;
3月30日,又有两名患者死亡,阜阳市卫生局调查组经过取证调查,未形成调查结论;
3月31日,阜阳方面向安徽省卫生厅以书面形式汇报;
4月4日,安徽省卫生厅派出包括安徽省疾病控制中心主任在内的专家赴阜阳调查。经过多日采样化验,未确诊;
4月14日23时,初步调查结果为:排除非典、禽流感,根据该病呼吸系统疾病的表象,以阜阳卫生部门现有的医疗鉴定水平初步将其定义为一种呼吸系统疾病;
4月15日,阜阳当地媒体刊登《有关人士就近期阜城出现呼吸道感染症状较重患儿问题答记者问》、《市医院儿科专家就儿童呼吸道疾病问题答记者问》,在媒体上告知了相应的防范措施以及可能出现的病情,在此期间,相关专家及阜阳市医护人员尽力救治相关患者;
阜阳市政府部门之所以发布此两公告,一方面是在其现有医疗鉴定水平下分析得出“呼吸道感染症状”结果,并且春季是呼吸道疾病多发时期,发此公告提醒市民加以预防,而在医院及学校周围发布预防手足口病的传单,是因为病患病症表现部分显示为在阜阳地区很常见并且无生命危险的手足口病症状,但手足口病引发重病并导致死亡的情况却很少见,所以以传单形式告知市民注意,此时的阜阳卫生部门并不知道目前的这种病症是由EV71感染导致的手足口病。
另一方面,针对部分媒体质疑的“是否传染性”问题,阜阳的卫生部门鉴定是已经死亡的病例之间并无相互联系,而不是部分媒体所说的 “不会传染”;
与此同时,安徽省卫生厅一边查找病因一边向国家卫生部求助;
4月16日2时,卫生部、国家疾病控制中心派专家到阜阳调查;
4月23日23时,卫生部和省卫生厅专家终于提取出“肠道病毒EV71”,确诊为“肠道病毒EV71”引发手足口疾病以及并发症;
在这里给部分不了解该疾病的人做个普及:
手足口病是由肠道病毒引起的传染病,多发生于婴幼儿,可引起手、足、口腔等部位的疱疹,个别患者可引起心肌炎、肺水肿、无菌性脑膜脑炎等并发症。引发手足口病的病毒有多种,可表现为不同症状,大多数手足口病是没有生命危险的,而由肠道病毒EV71感染引起的手足口病大部分病例病情较轻,并且可治愈,只有少数患者因病情严重可危及生命。而在阜阳市卫生部门之前的鉴定当中,因为认知水平以及鉴定水平的有限,暂时只能定性为呼吸道疾病,并通过各种措施加以治疗及预防,相关部门已经尽力防治,而不是外界所说的“不作为”以及“以谎辟谣”;
4月24日,阜阳政府网站对外公布确诊结果;
4月25日,当地媒体刊登《肠道病毒EV71感染疾病十问十答》、《积极防治小儿肠道病毒感染疾病》等信息。
在整个防治过程中,阜阳本地政府及卫生等相关部门一直倾其所能,全面加强各项医疗救治和预防控制工作积极采取防控措施,全力救治患儿,并非外界所说的“不作为”;对于更严重的“以谎辟谣”的说法,我想说的是,任何一个发表此观点的媒体记者,如果你们站在阜阳市卫生部门的角度在不明病因的情况下来处理此事,你会怎么做?难道在阜阳当时的医疗鉴定水平上,根据该病呼吸系统疾病的表象,将其初步定义为一种呼吸系统疾病也是一个“谎”?
如果不是这样做,那么我想请教,您的高见?难道不是首先组织卫生医务力量对未知病症进行鉴定攻关?难道不是上报省里相关部门请求专家支援?难道不是寻求国家卫生组织权威鉴定?难道不是在尽力治愈病患的同时尽自己所能对未知病症作出相应判断并进行防治,给市民以交代,维护社会稳定?
24日确诊结果出来后,省财政安排1000万元专款用于购置救治设备,阜阳市紧急划拨400万元人民币,专项用于防治工作,全市所有5岁以下儿童家庭发放《婴幼儿(特别是5岁以下)肠道传染病防治要点》,增加预防意识和防病能力。截至目前,已有585名患儿痊愈出院。
“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防控措施及事实真相面前,阜阳人很镇定,手足口病其实并不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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