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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猪专题:
女儿从幼儿园学来的防猪流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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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2009 11:38:1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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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猪流感爆发之后,对猪流感的了解,我想更多的还是从我女儿萌萌那边了解得多,她每天就像小广播一样,不时的提醒着我们都要注意哪些,别看小人儿才6岁多点,自我防范意识不是一般的强哦。
首先,不许我们买猪肉吃,买菜时更是不能到猪肉摊位旁边去。虽然她的这个要求有些过激,但安全性系数可得到了相当的提高,这时我们给她解释到猪肉吃是可以的,只是一定要煮着吃,尽量不要吃炒肉片了。
第二,不许我们去人多的地方,这一点我太赞成了,我们可以免去带她去玩的痛苦。我们坚持到第三周时,萌萌有些忍不住了,悄悄的问我:“妈妈,现在东门人还多吗?”东门是我们这里有名的商业街,每天都是人满为患的,那里有两处小孩子玩的地方,月好喜欢去。一听月这样问我赶紧平淡的回到:“东门是每天人都很多的。”月说:“难道他们都不怕猪流感?我们不去。”哈哈….
第三,吃饭时不许我们互相夹菜,当父母的都希望孩子多吃一些,好的更是先夹给她吃,我们也不例外,这时萌萌制止道:“不可以夹菜,你们不怕猪流感啊,吃饭前一定要洗手,玩回来也是要先洗手的….”虽然她的这个道理有些搞笑,但卫生问题也不用我们操心。
第四,主动要求喝牛奶、跑步增强身体抵抗力。家里买的蒙牛纯牛奶她现在主动要求一天喝一盒,说是老师说的能增强身体免疫力,抵抗病毒。看来老师的话果然是有效,以前哄她喝个牛奶可费劲了,现在小家伙倒自觉了。早上还拉着我们不许睡懒觉要跑步,唉,我忍…难得她主动啊….以前真是都不敢想。
从以上四点来看,萌萌的学校就“预防猪流感”这个问题上做得还是很到位的,让孩子也能把握要领,并且还能让小朋友回来作宣传,真是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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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猪专题:
【水粉雨】我该如何应对这个猪面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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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2009 8:13: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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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已经是我第二次遇到这样的事情了
我每天早上上班都要坐班车,每次都会在长江二桥下等车,这本来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
可是就在几天前我等车的时候,一个黑色的小轿车停在我的面前问我“走不走??”,我的第一个反映就是不理他(当时我没有看他的样子),出门在外就是不要和别人随便搭腔,这个人看我不说话就走了。。。
今天~!我又在那边等车,又一辆黑色的小轿车停在我的面前,还是那句“走不走??”,我心想着我不理你,你应该是知道我是什么意思吧,结果,猪面男问了两句“走不走??”之后,就是“小姐~小姐~”喊(我这个时候已经火了),他看我还是不理他,他就开始骂娘,那些话简直不是人说的出来的,我当时这个人就气炸了,我说“我又不认识你,你有毛病吧你!”,我说他的时候,看到他长的一脸的肥油脸,嘴边还有一颗媒婆痣,然后,他看见情形不对,就马上开车跑了。。。
搞得我今天在车上一直哭,一个是气的原因,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当时都没有一个人帮我。。。
气死我了。。。到现在我还是很气。。。
下次要是在遇到这个猪面男,怎么办??
大家教教我吧。。。点击此处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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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猪专题:
【倾风】:青岛一女士拍下,色男20路公交上伸咸猪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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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2009 12:05: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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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将色狼的“恶行”记录了下来
22日上午7时 30分左右,尹女士乘坐20路公交车外出,一上车便发现一名男子坐在车门旁,腿伸得特别靠外,看起来十分碍事,更有意思的是,他的手还不停地伸缩。尹女士觉得纳闷,经观察发现,那个男人的手遇到男性上车便“放行”,遇到女性就趁机摸一把。
于是,尹女士决定将这名男子的“恶行”记录下来,便拿出手机拍下了男子“作案”全过程,“我想借视频表现这个‘色狼’的可耻行为,如有需要,我还能向警方提供证据证明曾被骚扰过。”另外,尹女士建议大家,在公共场合遭受骚扰,切不可忍过就罢,要拿出证据来保护自身权益。
公安部门提醒:
据市公安部门一位姓王的工作人员介绍,夏季女性除了乘坐扶梯 、公交、地铁等交通工具时容易被骚扰,在单独夜行时也极易遭受“色狼”的攻击,“夏季市民夜生活较丰富,一些年轻女性喜欢玩到深夜后回家,这样就为不法分子提供了有利时机,因此当女性在途中路过无路灯或较暗的拐角、巷口时应特别小心。”
另外,该工作人员还强调,除了人较多的地方容易遭遇性骚扰外,电梯、地下通道等此类相对密闭的地方也容易发生危险,女性路过这些地方需要小心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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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猪专题:
广东屠夫宰猪反被猪‘踢’一脚跌入烫猪池烫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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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2009 11:51: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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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被宰杀后,还奋力反抗,猪蹄一踹,竟然将屠夫踢入烫猪池致死。
死者家属与屠宰场达成意见,屠宰场向死者家属,赔偿30万元人民币(6万新币)。
2008年8月31日,广东韶关市民古某,到屠宰厂等候屠宰生猪。他走至屠宰台,将一只刚宰杀好的生猪,拖至烫猪池。谁料该生猪并未被杀死,反而将古某踢进了滚热的烫猪池中。
当时,屠宰台附近负责屠宰、拖拉、烧水的工人,都未能救援。古某自己从池中爬出,但全身已多处被烫伤。尽管古某随即被送往医院救治,但因全身多处感染,于9月19日死亡。
古某的家人,向屠宰厂要求赔偿未果后,将该屠宰厂诉至法院,认为该厂对古某生命财产安全,未履行保障义务,要求赔偿抚养费、扶养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医疗费等费用,共计66万人民币(约13万新币)。
而该屠宰厂则认为,古某不是帮工,其死亡是自身粗心大意造成的,应自行承担责任。
最后,经过20多次调解,古某家属和屠宰厂终达成协议:屠宰厂向古某家属支付补偿款30万元(6万新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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