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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警方:传播“艳照”200张以上者将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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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20 18:5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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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j.news.163.com/08/0220/14/455BFRNJ003800C8.html
警方呼吁发现“艳照”应报警
市公安局网监处民警表示,如果网友在网上发现“艳照”,可点击新浪、搜狐等网站上的“网络警察”图标,向警方提供网址。
接到报警后,警方会经过核实判断后,采取删除等下一步举措。
同时,警方通过媒体呼吁,希望上网市民及时向警方反映情况,以免不良照片流入到青少年手中,造成恶劣影响。(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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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浏览,传播陈冠希阿娇的裸照了,犯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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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07 21: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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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公安厅:传播浏览阿娇艳照可获刑3年
http://ent.163.com/08/0203/09/43P1HP1B00031H2L.html
太可怕了,只要看了一眼就会被判三年或者罚100w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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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女摊主用尿泼城管被判八个月(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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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01 13: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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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备受蓉城市民关注的“5·30”暴力妨害城管执法一案在青羊区法院宣判,向城管执法人员泼尿的女老板肖桂秋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有期徒刑八个月。法庭上,声泪俱下的她表示:自己要上诉。
2006年5月30日下午2点半,青羊区新华西路街道办事处城管科执法人员来到王家塘街13号新1号,发现肖桂秋与其丈夫经营的袁肖鲜肉店出摊占道经营蔬菜和肉类。因不服执法人
员暂扣有关货品的决定,肖桂秋将一桶尿水泼在执法人员身上,造成其全身湿透,眼睛熏得睁不开,无法继续依法执行职务。
法院审理后认为,肖桂秋明知其出摊经营行为违反规定,还采用暴力阻碍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其行为已经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肖桂秋有期徒刑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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