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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北京残疾人艺术团“让爱飞翔”晚会 收起
2008-07-02 09:36:06
北京残疾人艺术团“让爱飞翔”晚会在我厂演出

千手观音将演出气氛推向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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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高价公路走不起 公路违规收费应如何破解 收起
2008-06-09 17:45:55
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0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时指出,16省(市)在100条(段)公路上违规设置收费站158个,截至2005年底违规收取通行费149亿元;7省(市)提高收费标准,多征收通行费82亿多元;12省(市)的35条经营性公路,由于批准收费期限过长,获取的通行费收入高出投资成本数倍乃至10倍以上,成为“高价公路”,按地方政府核定的收费期限和2005年的收费水平测算,将增加一定的社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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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高速公路逃费判无期 违规收费将判几年 收起
2008-06-09 17:22:58

6月2日,昆明市公安局宣告破获“4·18”偷逃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系列诈骗案。这是今年3月5日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制定《关于办理偷逃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违法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将偷逃过路费且数额较大的行为列为刑事犯罪以来的首例相关案件。

该《意见》明确规定:“偷逃车辆通行费数额2000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266条规定,按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偷逃车辆通行费数额在3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就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此,我想问三个问题。 

  第一,偷逃车辆通行费必然是犯了诈骗罪吗?诈骗罪构成的客观要件要求,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偷逃车辆通行费确实可能是犯了诈骗罪,例如新闻所揭发的套用军警车牌、“孪生子”互换车牌、谎称弄丢过路卡,应该属于此类犯罪。但并非所有“逃费”都具有上述特点,例如,一些司机趁收费人员“脱档”而“逃费”;一些人员靠特殊身份,如权力者或“地头蛇”而冲关;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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